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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

2015年06月25日 10:35  点击:[]

端午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特重申端午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坚决反对和抵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带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节俭的端午佳节。

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送(收)粽子、皮蛋、咸鸭蛋、鸡蛋等节礼(卡、券);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慰问;

3、严禁违规滥发钱、物;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5、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6、严禁参加“谢师宴”、“升学宴”;

7、严禁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严禁“带彩”娱乐。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

 

                   省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监察室

                2015年6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传达学习省纪委有关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从源头防治腐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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