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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7日 16:50  点击:[]

各班级: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在校全日制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

三、评选内容1.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2.奖学金评定: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金750元
  二等奖:15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25名,奖金250元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3月27日至4月10日:由各班级自主组织毕业班级完成学生测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奖学金”评比工作安排:4月10日至4月20日:班级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

接学生处通知,班级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审批,提交学生处复审,学生处网上公示。


五、其它事项

1.各班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3.各类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完成后,学院于4月25日向学生处提交《三峡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附件2)。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学校发文并表彰。

5.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向学院和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电话:639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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