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材料与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8:02 阅读次数:


院属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材料与化工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定内容

1.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4】8号)文件精神,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学生年度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评选分为:优秀学生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特等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工作安排

9月22日至9月30日: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完成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2.“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1日至10月10日:学生填写《三峡大学特等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及申报特等支撑材料,于10月10日下午5时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表与支撑材料报年级辅导员处。经过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评审,产生获奖名单。接学院通知后,各班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

(2)10月15日之前:同年级同专业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定统计登记表》(见附件4)报送到年级辅导员处,经学院审核。接学院通知后,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并提交名单,由学院公示。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其它事项

1.各专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2.各项奖学金的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所有评定工作结束后,10月16日下午5时前各班级须向年级辅导员提交附件2(纸质文件)、附件3(纸质文件及电子档)附件4(电子档及纸质文件)、附件5(电子档)、附件6(需上交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件电子档)。所有电子档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在文件前加班号,如“20191071班+附件320191071班学生奖学金公示表”,整体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例:“20191071班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文件”。同时提交纸质学年鉴定表,学年鉴定表按学号顺序排列。

4.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成员:材料与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苏金明任组长,学工办主任王钧颉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年级辅导员及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逐级班级和学院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

联系人:严老师   0717—6397605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