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级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材料与化工学院在校全日制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学期
2021年秋季学期
三、评定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见附件2)及《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试行)》(见附件3),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见附件4)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
3月10日至3月18日: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自主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完成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上交《毕业年度综合测评计分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同时上交纸质学年鉴定表。
2、“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3月19日至3月23日:班级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上交《毕业年度奖学金评定统计表》(附件6)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到年级辅导员处,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相关通知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
五、其它事项
1、各班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2、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成员:材料与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向敬安任组长,组员为学工办辅导员及学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3、各项奖学金的获奖名单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
4、所有评定工作结束后,3月23日下午5时前班级须向年级辅导员提交附件5(电子档)及附件6(电子档及纸质档)。
5、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完成后,学院报送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学校发文并表彰。
6、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向学院和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
联系人:王老师 0717—6397605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