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材料与化工学院2017版材料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材料类本科生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自第四学期开始,进入按专业培养阶段。根据《三峡大学材料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现就2020级材料类分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升
副组长:于庆河
成 员:(按姓氏笔画)
向敬安 孙小华 余海洲 李双 曹丹丹 鲍成龙
秘 书:牛媛媛
二、分流办法
(一)材料类将分流的为两个专业方向为: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
(二)学生填报《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专业分流志愿表》,确定专业方向时,学院结合学生志愿,根据学生第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大限度满足志愿选择。
(三)每个专业至少开一个班,班级人数下限为35人。
三、分流步骤
(一)第10周(11月8日-11月14日)
1.材料工程系、材料科学系向材料类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帮助学生对分流专业方向的了解;
2.学院公示材料类学生第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第11周(11月15日-11月21日)
1.学生填报《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专业分流志愿表》(见附件),并将专业分流志愿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学院教学办。
2. 教学办根据本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分流结果在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一)分流学生名单一经审定,学生须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专业分流志愿表》者,视自动放弃自主选择权,学院将调配安排专业方向。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