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及《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7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循办学条件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尊重学院自主办学权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其成员如下:
组长:谭新玉
成员:孙小华、苏金明、向若飞、张诺诺、贾漫珂、陶华超
三、接收计划
专业(大类) | 第二次转入计划(人)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4 |
化学 | 9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11 |
四、考核工作安排
教务处形式审查后将申请转入学生名单下达学院,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1、申请转入人数未超过各专业转入计划数的1.2倍,学院将组织面试考核。
2、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各专业转入计划数的1.2倍,学院将组织考试和面试考核。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公示公告栏。(材料与化工学院官网https://clyhg.ctgu.edu.cn/)
4、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2天。
5、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6、学生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成功后,于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是否降级到转入专业就读,视学生原专业修读课程兼容性决定。
五、其他事宜
1、未按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2、未尽事宜,按《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7号)执行。
3、学院教学办公室地址:生材楼SC-8302,电话:0717-6397571。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