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工作提示”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24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省资助中心贷后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包干责任机制。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形成(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通过短信、QQ群、电子邮件等)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的联系机制;各学院务必在5月份完成以学院为单位建立的贷款催收工作QQ群。
贷款毕业生手机号、QQ号、个人邮箱等联系信息变更,必须及时告知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更正;并在校园网个人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个人档案,对‘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等’进行填报或更新”、辅导员审批。(网址:
https://ids.ctg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newportal.ctgu.edu.cn%2Fsystem%2Fresource%2Fcode%2Fauth%2Fclogin.jsp%3Fowner%3D1789651772)
二、生源地贷款学生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国开行和“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毕业确认。
(一)国开行系统毕业确认
根据 “三峡大学2024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表”(见附件2),结合“学生在线系统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学生端)”(见附件3),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网址:https://sls.cdb.com.cn)核实、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告知辅导员),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毕业确认。(注: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完成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
本科生根据“三峡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操作步骤”(见附件4)在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确认个人生源地贷款信息及毕业后联系信息(民族学院的预科生,不用在校园网个人门户毕业确认);研究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见附件5)代替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管理毕业确认”。
学院、学校将审核贷款毕业生校园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毕业确认信息。
三、学院在6月10日前,组织贷款毕业生,集中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教育、感恩教育、还款操作流程和支付宝操作流程演示;组织学生填写纸质毕业确认书、发放还款提醒卡等材料;同时,对以上工作拍照或录像。
(一)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贷款责任意识教育,让贷款毕业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4、凡是我省高校因工作不力被教育部通报的,取消学校所有资助项目评先表彰的资格,并减少贷款计划额度及其他资助项目。
(二)(用投影仪)演示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23版)”(见附件6)。
(三)组织学生填写(签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一份,学院留存,5月8日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贷款信息不在国开行系统的毕业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见附件7,学生自己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四)学院审核还款确认表、确认书、汇总表,审核合格后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见附件8,5月8日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青年楼401#领取),并提醒学生“将此卡与银行卡或身份证一同保存,时刻提醒自己按时还款”。
(五)所有贷款毕业生必须同时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和书面还款确认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四、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
学院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及时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生源地县级教育资助部门;贷款学生毕业后,学院包干责任人定期(按季度)通过贷款学生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特别是在每年11月20日—12月20日期间,要加大提醒力度,并积极协助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找失联学生,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发挥好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和学生之间的纽带作用。
五、上交材料
1、2024年度研究生“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2、2024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教育、感恩教育总结材料(包含照片、视频)。
请学院于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