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评定学期
2023年秋季学期
三、评选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
3月19日至4月8日:由各学院自主组织毕业年级、各班级完成学生测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奖学金”评比工作安排:
4月8日至4月12日:学院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接学生处通知,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辅导员审核、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提交学生处复审,学生处网上公示。
五、其它事项
1.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2.各类奖学金比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调配,但奖学金总金额不得突破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奖学金总额(附件1)。
3.各类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完成后,学院于4月15日前向学生处提交《三峡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附件2)。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学校发文并表彰。
5.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向学院和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
联系人:田老师 0717—6392297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