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试行)
按照《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2016)1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生综合测评方案补充调整规定如下:
第七条 思想道德测评P1细则
(一)的补充规定:
1、“思想道德素质板块中第1条(1)项”的补充规定:
当年被评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校优秀学员分别记9、7、5分。
参加党校培训的合格的加3分(注: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此项不加分)
注:被评为预备党员时,加分者,在转正成为党员时,不可再次加分。
(二)、2的补充规定:
党支部、团支部相关活动按此项加分,参与者加1分,获奖者按等级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党支部活动中获得表彰的优秀另加2分,良好另加1分。主题团日中“优秀团员”另加1分。
(二)、3的补充规定:
政治理论学习请假三次以上(不包括三次),每多一次扣1分(三次以内不扣分)。
参加学校精英训练营,结业者加10分;结业且优秀者加12分。参加学院“青马工程”培训,全勤且结业者加8分;参加培训结业且获得优秀者,加10分(缺勤、请假等日常表现情况依据《青马工程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减分)。
心安委员培训学习、新生团支书培训结业者加1分,结业且优秀者加3分。
(三)、3的补充规定:
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四)的补充规定:
桃花节志愿者、互联网加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志愿者、平安校园志愿者活动、宜昌市义工联合会优秀志愿者、善行一百参与者按志愿者次数每次加1分,获得表彰者按校级表彰加8分。优秀志愿者班级全班按此项每人加4分。柳林村活动按院级志愿者活动对应加分。
(五)的补充规定:
(1)学生党、团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授予优秀党、团员等称号:受到表彰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团员只加最高项,不得累加。
(2)受到各级表彰的优秀党支部,院级每人加3分,校级每人加5分,省级每人加10分;受到各级表彰的优秀团支部和优秀班级其成员(例如学校优秀红旗团支部、优良学风班级)校级每人加3分,院级每人加1分。(党支部中预备党员及以上加分,团支部中团员及以上加分)
(3)获得“才华学子”表彰的,个人加8分,团队的每人加8分
第八条 学业成绩测评P2细则
(一)的补充规定
各类考试考查课程(含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入,凡按五级分制评定的成绩,须换算为百分制。换算方法是:优秀记90分,良好记80分,中等记70分,及格记60分,不及格均记50分(重修及格课程均以卷面成绩记入,不及格记50分)。
就业指导和形式与政策课程属于必修课,按照“必修课成绩积分”的规定计分
(二)的补充规定
三级口语合格加2分
四级、六级同一年均达到国家规定成绩者可累加。自达到最低资格划线当年起,以后每年计入相应最高等次分。
(四)的补充规定
金相大赛、化工设计大赛属于此类校级专业性竞赛活动,参加国家级比赛且获奖者按国家级比赛加分。新能源创新创业设计大赛按照校级C类竞赛加分。
机械制图比赛按照院级竞赛加分。
第九条 文体素质测评P3细则
(二)的补充规定
如篮球比赛,女生节(最美女生按院级二等奖,优秀班级按院级三等奖班级每人加分),寝室文化节(文雅之家院级一等奖,温馨之家按院级二等奖),舞动材化按院级各级别加分。
新生团支书培训——书画比赛、“扬帆索源”悦读、微书匠读书等按此项校级奖项个人加4分。
三峡大学第一届书画比赛、按此项校级奖项个人加分
三峡大学文化艺术节参与者1分,获奖者按此项额外加分
宜昌市第十一届健身操比赛、宜昌市健美操按校级文体活动加分
校外活动志愿者、五人制足球赛志愿者属于此项文体活动参与者,两学时算一次,累计不超过10分
军训优秀学员加3分
参加各种比赛活动,例如健美操、参加风采女生、三大好声音、PPT大赛、征文比赛,宣传板比赛等文体活动按照此项规定计分。
参加校级心理情景剧表演比赛每人记3分;参加校级校园安全小品视频大赛,每人记3分,获得表彰者。参加才华沙龙每次记1分。
(五)的补充规定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年级大会、各种讲座、作为各种活动的观众等等)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学校的累计加分与学院的累计得分可以累加。
由学院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每次由就业专干签到与签退,毕业生参加一次加1分。非学院组织的招聘会,毕业生自行参与,提前向就业专干说明,并提供在场证明(拍照形式),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另外,若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按最高分20分计算。
考研者若考研分数达到国家线按最高分20分计算。考研未达到国家线但坚持考完所有科目者加10分,期间参加的招聘会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考研未考完所有科目者只按实际参与招聘会次数加分,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第十条 创新创业测评P4细则
(五)的补充规定
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活动,获学院、学校、省级、国家级表彰,每项分别记基础分8分、10分、15分、20分,另加等级奖励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如科技立项、水动力小车制作比赛、“命题”制作比赛等)
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测评P5细则
(二)的补充规定:
职务基础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中已有的按测评方案规定执行,测评方案中无规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职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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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助理、辅导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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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副书记,年级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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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其他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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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会员
(学生社团会员加分累计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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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年级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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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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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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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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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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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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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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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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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委员的职务分同副班长的职务分。网格员(带聘书)在职务基础上加1分
(三)的补充规定:
新生入学考试获得优秀者,加2分。
参加学生会、校级组织、社团活动,受到表彰每项加3分(如优秀文体工作者,部门之星等)。学生会之星加4分。获得表彰超过2项者,取最高的2项的累计加分。
(五)的补充规定:
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加5分。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凡参加非官方认可的民间组织和群体组织的竞赛,此项不加分。
对于无法认定文体活动是否为官方和其等级不明的,需反映到辅导员处,以辅导员认定级别为准。
三(1)迎新晚会表演节目者及主持人每人记3分。
(2)新生辩论赛相关加分细则因为内容较多,故另行成文,见附件1
(3)运动员综合测评学分置换另行成文,见附件2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院综合测评方案附则
辩论队奖励办法(附件1)
1、校辩论赛(院辩论队成员加分)
未进4强,每场:上场5分,撰词4分,讨论3分,
进4强后,每场:上场6分,撰词5分,讨论3分
注:同时是上场,撰词,讨论,不能累加,就高不就低。
每场比赛主要撰稿人不超过两个。
最佳辩手每次2分,4强后每次4分,可累加
2、新生辩论赛(大一新生加分)
新生辩论赛上场队员每场加2分,参与讨论的队员基础分每场1分。冠军队全队另加2分,“最佳辩手”每次另加2分(同一人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3、新生辩论赛(院辩论队成员加分)
在新生辩论赛里担任教练每场比赛加1.5分,评委、主席每场比赛加0.5分(教练与评委或主席同一人就高不就低)。教练所带领的参赛队获得前2名,可以获得“优秀教练”称号,另外加3分。
4、职务分(院辩论队成员加分)
队长,总教练:加10分副队长:加8分
除队长、副队长之外的辩论队成员基础职位分6分,队员按照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等级加分。
大一新生辩论赛之后进入辩论队的成员,职务分和考核加分按当年加分的一半来计算。
注:前3项加分在综合测评社会实践能力一栏计分,但每人总计得分最高为40分(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算),第四项加分在学生干部得分一栏计分(不可累加)。
此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工学院学工办。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