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学校决定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条件(第6、7条作为加分项,非必要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政治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 人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 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重修、重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等次为及格或以上。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居本班前列,等次为良好及以上。 6.外语等级考试过四级及以上,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分别由相关学院提出外语资格线标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7.政治素养优秀,青年大学习每学期未完成次数不得超过3次。 8.积极主动落实就业单位(含升学),并主动承担班级工作,为班级同学提供服务,取得有效成果。 三、评比办法及程序 1.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确定初评名单,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班级公示不得少于1日,公示期结束,上报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 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提交校学生评 优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四、评比比例、时间、流程及奖励办法 1.评比比例:2023届毕业生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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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20191071 |
50 |
10 |
20191631 |
28 |
6 |
20191632 |
29 |
6 |
20191561 |
22 |
5 |
20191562 |
26 |
5 |
20191271 |
23 |
5 |
20191272 |
25 |
5 |
2.评比时间:4月26日—5月6日 注意:各班请在5月6日17点前将具体名单电子档上报辅导员处。 3.网上申报流程:各学院组织拟参评“优秀毕业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项目“优秀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经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审批——学生处教管中心审批。 4.公示发文:学生处将学院上报名单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经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文表彰。 5.奖励办法:按《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比推荐工作,评比结果须班级内进行公示。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各班级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