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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峡大学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年04月26日 19:24  点击:[]

院属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学校决定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条件(第67条作为加分项,非必要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政治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 人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   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重修、重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等次为及格或以上。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居本班前列,等次为良好及以上。

6.外语等级考试过四级及以上,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分别由相关学院提出外语资格线标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7.政治素养优秀,青年大学习每学期未完成次数不得超过3次。

8.积极主动落实就业单位(含升学),并主动承担班级工作,为班级同学提供服务,取得有效成果。

三、评比办法及程序

1.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确定初评名单,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班级公示不得少于1日,公示期结束,上报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 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提交校学生评 优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四、评比比例、时间、流程及奖励办法

1.评比比例:2023届毕业生人数的20%


班级人数

优秀毕业生名额

20191071

50

10

20191631

28

6

20191632

29

6

20191561

22

5

20191562

26

5

20191271

23

5

20191272

25

5


2.评比时间:426日—56

注意:各班请在5617点前将具体名单电子档上报辅导员处。

3.网上申报流程:各学院组织拟参评“优秀毕业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项目“优秀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经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审批——学生处教管中心审批。

4.公示发文:学生处将学院上报名单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经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文表彰。

5.奖励办法:按《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比推荐工作,评比结果须班级内进行公示。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各班级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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