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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程序

2014年05月21日 10:28  点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分批对申请人进行党校培训。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发放《三峡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登记表》给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确定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

5、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每季度应以不同方式(口头、书面、信函)汇报,至少有一次书面或信函汇报。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

1、“推优”: 学生党总支指导团组织对团员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简称“推优”),并将“推优”结果向党组织汇报。

2、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所属分党委(党总支)审查,再将发展计划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注意把握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满1年的原则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获得省(部)级先进表彰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不受培养时间限制。

3、政审、综合审查: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综合意见审查等工作。

4、公示:党组织将发展对象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5、预审: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推优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治审查、党支部综合意见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通过公示、预审后,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及入党志愿。

2、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正式党员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3、谈话:分党委(党总支)安排专人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审查。

4、审批:教职工职称(职务)副高(副处)及以上的党员发展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呈校党委审批,其他人员的党员发展由分党委(党总支)审批。

5、举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管理: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预备期培养人,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教育培养,并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表》。

2、预备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或培养人)递交书面思想汇报一次。

3、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进行转正答辩: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学生党总支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会。

4、公示: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综合表现和转正答辩情况,提出预备期的考察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并进行公示。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正式党员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按期转正。

6、审批:教职工职称(职务)副高(副处)及以上预备党员的转正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呈校党委审批,其他人员由分党委(党总支)审批,报党委组织部盖章备案。

7、归档:转正后将组织发展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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